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辩证统一,因此一切商品都具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商品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及自然形式,如商品的形状、大小、规格、颜色等,它们可以被人们直觉感觉到;另一种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即价值形式,它体现着一定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看不见、摸不着,必须借助人们的想象。
因此,一种商品的价值,就不能由其自身来表现,只有通过与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才能相对地表现出来。价值的这种相对表现形式,叫做价值形式。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值是通过商品和货币的交换,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就是一种商品的价值已不再是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而是扩大了范围,表现在其他一系列商品上,取得了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作为等价形式的商品,不再是一种商品而是一系列商品。所以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是简单价值表现的扩大或总和。
扩大的价值形式与简单价值形式相比较,其特点是:
① 它使商品的价值第一次真正表现为同一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商品的价值表现与使用价值的自然形式无关。因为绵羊的价值之所以能够通过一系列商品得到表现,是由于它们都包含着等同的人类抽象劳动,而不管其他任何一种劳动具有怎样的自然形式。
②商品交换的社会关系扩大了。绵羊可以同一系列商品进行交换,不再只是同另一种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世界发生关系,并且是商品的价值量调节着商品的交换与比较。
③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不是一种,而是一系列商品。因此,扩大的价值形式是交换过程的一个进步。
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的缺点是:
①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是未完成的,因为它的表现永无止境。每当有新的商品出现,就会使这个锁链延长。
② 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是不统一的,每种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都可能有一个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相对价值形式的无穷尽的价值表现系列。
③因而反映在等价形式中,作为等价物的商品相互排斥,还没有获得统一的表现形式。同时由于各个等价形式的商品相互之间不能直接表现它们的价值,必须通过各自本身扩大的价值形式来表现,因而使交换过程迂回复杂,造成了商品交换的困难,这就要求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