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金融学的两个理论支柱

2021-10-2215:12:40行为金融学的两个理论支柱已关闭评论

目前,大部分行为金融学家(例如Andrei Shleifer, Lawrence Summers, 1990)认为,行为金融学有两个主要理论支柱。

支柱之一是套利的有限性(Limits of Arbitrage)。

套利与同一价格法则是现代金融学的一个基本理论,也是它的最基本支柱之一,传统金融学认为,相同资产必然价格相同,否则市场会存在套利机会,即“免费的午餐”,而套利则是保证同一价格法则得以实现的机制。传统金融学家认为,套利保证了同一价格法则的实现,因此不会出现“免费的午餐”现象,也就是说套利保证金融市场是一个效率市场。行为金融学家认为,套利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由于套利的这种有限性,市场不可能完全消除“免费的午餐”,因此完全效率市场不可能实现(关于套利的有限性,第三章将详细讨论)。

支柱之二是人类理性的有限性。

行为金融学家认为,投资者的心理影响他们的投资行为,并进而影响资产定价。传统金融学继承了经济学中的一个传统的假设,即人类是理性的,他们具有无限的认知、计算能力。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类的心智、生理能力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因此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行为金融学家认为,在金融市场中,人们并不是如同完美的机器人一样具有无限的心理、生理能力,他们在认知与判断上存在很多局限性,其活动受到自身的心理活动、个人情绪的影响。因此,行为金融学家认为,在金融市场中,总有一些投资者并非总是理性的,他们的投资活动受到他们的个人信念与情绪等的影响,而这种个人信念与情绪并不能完全由信息来解释。

  • 版权声明:本篇文章(包括图片)来自网络,由程序自动采集,著作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QQ:45203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