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信用的产生发展历史
高利贷在人类社会中存在已久,极高的利率是其最明显的特征。它是一种通过发放实物或货币而收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借贷活动。
高利贷信用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发展于奴隶社会,盛行于封建社会,并成为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信用形态。因为封建社会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或小农经济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在小农经济下,个人仍有简单的生产资产,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简单的劳动,偶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简单再生产和家庭生活就很难正常维持。为了生计,为了支付地租及其苛捐杂税,他们不得不承受高额利息去求助高利贷,甚至没有计较自身偿还能力的余地。
高利贷最初以实物形式为主,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逐渐被货币形式和货币实物混合形式所替代。在自热经济占优势、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高利贷较普遍,而且以实物形式为主;在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现代信用尚不能覆盖,高利贷也很猖獗,而且以小额的货币借贷为主,并经常伴有实物形式或货币实物混合形式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