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可错性”观念,实际上是哲学家波普“可证伪性”思想的一个形象而具体的“索罗斯式”的说法。这种观念认为,人类对置身其中的世界的认识,与生俱来就是不完整的,亦即人们的思维与客观实在之间永远存在着扭曲,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掌握了终极真理。关于“可错性”观念的重要性,索罗斯说:“可错性不仅是我世界观的基石,也是我所作所为的基石。”
索罗斯的“可错性”观念直接来源于波普的思想,在此基础上,并进一步演变成他的“彻底可错性”思想。他认为自己的“彻底可错性”思想可明确表述为:“所有人类心灵的建构,不论建构局限在我们思维深处或表现为各种学科、各种意识形态或各种体制,都是有缺陷的。”这里的“有缺陷”不是可能“可错”,而是肯定“可错”。他还认为,“彻底可错性”观念也许听起来很消极、悲观,原因是我们都怀有幻想,渴求完美、永恒、终极真理。事实上,我们无法获得完美和不朽,只有死亡才是永恒的。
索罗斯认为,如果承认客观实在与我们对实在的认识之间永远存在着差距(扭曲),那么对这种差距及影响的认识将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观念表明,即使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要绝对把思维和实在区分开来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对社会现象的认识来说尤其如此。进而应该认识到,人们的思考一般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总在一定程度上,被动地反映了思考活动所要寻求理解的实在;而另一方面,思考的结果也会或多或少成为实在本身的组成成分。因此,对于人的认识来说,绝对反映客观实在的知识是不存在的。
索罗斯相信,实际上“彻底可错性”观念有非常积极和启示性的一面,它打开了我们批判理性思维的大门,隐喻了我们对客观实在的认识有无限的空间,我们的思维或社会有无限改善和发展的余地。而在实际行动中,他则体会到“可错性观念鼓励我寻找每一个情境的缺陷,找到缺陷之后从中受益”。
“彻底可错性”思想实际上已成为索罗斯的基本信念,并由此形成其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及实际行为方式。将索罗斯的“可错性”理论推而广之,我们不仅要经常有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决心和勇气,更需要不断地修正自己的观点和行为。
尽管金融投资家们无数次试图使用模型、理论来推演市场的发展,但是“为了能把接触到的信息减少到能够处理的程度,不得不需要借助各种技巧,这些技巧扭曲了所要处理的信息,甚至会把现实变得更为复杂,认识的难度也加大了”。因此,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即便是再经典的定价理论、再有力的指标,在实际投资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充当“参考值”的角色,它们无法与最终的事实完全契合,这就是“可错性思想”的现实之处。
推及投资者个人,局限性就更为普遍。知识上的局限性,与专业人士相比较,个人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更贫乏,难以准确地对市场走势加以判断。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便是“仓位决定观点”,人们总是习惯于在自己的立场上,对获得的信息进行过滤,他们往往更倾向于自己希望获得的信息,来佐证自己的观点。
“认错的好处,是可以刺激并增进批判力,让你进一步重新检视决定,然后修正错误。我以承认错误为荣,甚至我骄傲的根源来自于认错。”索罗斯这样说。在投资市场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然而在投资市场上,“对”与“错”的检验标准直白地体现在“赚”与“亏”上。
因此,“彻底可错性”理论的第一要义便在于,勇敢承认了错误发生的“常态性”,错是一种常态,是不可避免的事实。
人的认识天生就不完美,因为人本身就是现实的一部分,而局部是无法完全认识整体的。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实际上需要处理的信息却是无限的。正如索罗斯所说的那样,人的认知天生就不完美,我们并不真正了解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同时,索罗斯最著名的“反射性”理论也说明,人们对于世界错误的认知也同样会对世界产生影响,两者并非完全独立的。
尽管如此,在我们的投资过程中,不断认识到“可错性”,不断对错误进行修正,其效果要强于固执己见,抱残守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