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诚信原则不仅是保险活动中最具有原则性的要求和规定,而且在具体的保险活动中也有具体的要求。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①告知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告知,又称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前和缔结时以及合同有效期内就重要事实向对方所做的口头或书面陈述,这意味着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都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第一,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根据实践及法律要求,作为投保人,应告知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危险程度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如实回答;其二,保险合同订立后,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告知保险人;其三,保险标的发生转移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确认后方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以保证合同的效力;其四,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提供各项有关损失的真实资料和证明。
投保人告知的形式有客观告知和主观告知两种。客观告知又称为无限告知,即法律或保险合同对告知的内容没有做具体规定,只要是事实上与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主观告知又称为询问回答告知,即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无限告知对投保人的要求比较高,法国、比利时以及英美法系国家在这一问题上均采用无限告知的形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这一问题是采用询问告知的形式,我国也是采用这一形式。
第二,保险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告知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须明确说明;其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若拒赔条件存在,应发送拒赔通知书。
保险人告知的形式有明确列示和明确说明两种。明确列示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在保险合同之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我国的保险业务实践要求保险人采用明确说明的告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