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价格是指在期货币场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形成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价格。
期货市场的公开竞价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另一种是公开喊价方式。在我国的交易所中,全部采用电脑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所谓价格优先原则,是指交易指令在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最优价格最先成交,即最高的买价与最底的卖价报单首先成交。时间优先原则是指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先进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先成交。交易所主机按上面两个原则对进入主机的指令进行自动配对,找出买卖双方都可接受的价格,最后达成交易,反馈给成交的会员。
根据价格优先原则,买方的最优报价为C的2630元/吨和B的2630元/吨,卖方的最优报价为A的2630元/吨。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在买方报价中,C的入市时间最早,因此,C先与A撮合成交100手。然后是B的80手与A剩下的50手以2630元/吨撮合,成交量为50手。
期货价格的频繁波动,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成的。在大豆期货交易中,天气的好坏、种植面积的增减、进出口数量的变化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价格的波动。在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中,人们对市场利率升降、公司业绩好坏的预期,都会影响指数期货价格的变化。
由于期货价格是由众多的交易者在交易所内通过集中竞价形成的,市场参与者的报价充分体现了它们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该商品在供需方面可能产生变化的预期,在这种价格预期下形成的期货价格,能够较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整个市场的价格预期,具有预期性和权威性。
期货价格中有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等概念。在我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第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最后一个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价和最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