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的每个期货合约都具有其固定的期限。根据合约所剩时间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远期合约、近期合约、临近交割月合约和交割月合约等。一般远期合约交易为一年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远期合约将逐渐变成近期合约、临近交割月、交割月合约。期货合约的期限性,决定了期货合约远近月份具有不同的特点,在欧美商品期货市场,一般3个月合约比较活跃;在亚洲商品期货市场,一般远期合约比较活跃。
在期货合约由远至近的推移过程中,随着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围绕该期货合约的相关市场要素将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随着合约期限的临近,时间价格不断减少,投资者主动选择的余地减少,也就是越来越接近于必须做出是平仓还是进行实物交割的选择;有时甚至不排除发生被动交割。
二是市场流动性变弱。由于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制度和持仓限制制度,一般远期合约交投活跃、流动性较好、大单量进出容易;近期合约交投逐渐清淡、流动性较差、大单量进出较难。这是因为投机资金追求较好的市场流动性而不断转向远期月份合约,近期合约流动性便越来越差。
三是价格代表性由广泛到逐渐区域化。由于我国铜、大豆等大宗商品进口渠道畅通,国际国内现货期货市场联系密切,因此远期合约价格基本反映世界范围内的供求关系,价格代表性广泛。但随着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受交割现货货物备货期限的制约,临近交割月的合约价格逐渐向该品种指定交割仓库所在地的现货市场价格回归,价格代表性逐渐区域化。
四是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发生变化,影响远期合约价格变化的因素可以更广泛、宏观和形象化;而影响临近交割月合约价格变化的因素则更区域化、微观和具体,影响价格的不确定因素减少。进入交割月前一个月因保证金梯度增高而在市场中逐步仅剩下等待进行实物交割的接货者和交货者,在交割月通过接货资金和注册仓单的匹配,最终实现交割月合约价格向交割仓库所在地现货价格的回归。可以说,期货合约的期限设定有助于增强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联性,随着期货合约从远及近的变化,逐渐挤出期货价格中所谓的“泡沫”部分,有效释放市场风险,促进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的趋同。
证券市场中的股票代表着上市公司的股权,通常没有固定期限,随着公司的存在而长期存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应视为其股票交易的最终期限。在我国的股票市场上,由于退市机制还处在建立过程中,因此上市公司的破产清算而导致其股票交易结束的,仍只占市场总体股票数目的很小比例。在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股票市场上,企业股票退市早已成为一种市场机制,是整个证券市场“游戏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