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吕氏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孔子的弟子子路在路上走,看到一个孩子在河里呼救, 于是子路赶忙跳进水里救起了这个孩子。 事后,孩子的家长为了答谢子路便给了他一头牛,子路欣然接受。
当时, 很多人对子路这种却之不恭的态度感到不解, 斥责他不配做夫子的弟子,但孔子知道了却非常高兴,对身边人说: 做事就应该像子路这样。
我们中国人一向讲究做好事不求回报的,作为至圣先师,孔子的道德水平肯定毋庸置疑,但他为什么会肯定子路的做法呢?这其实是一个表率的作用。以子路作为表率,让人们看到做好事是有回报的。
子路受牛的故事让我们想起了今天社会上非常严重的高利贷问题。 高利贷,一直被视为吸血鬼,但即便名声这么差,政府也立法禁止,但却依然屡禁不止。这是为什么呢?有金融界的学者提出,高利贷之所以屡禁不止,恰恰就是因为政府的禁止。
我们举一个例子,政府就好比是孔子,需要钱的人好比是掉进水里的孩子,政府禁止高利贷,就好比是要求人既要去救这个孩子又不能要报酬。出于公义,即便没有报酬,孩子掉进水里肯定是有人救的,但是,在金融市场上,没有报酬的借贷恐怕就没几个人愿意了。
因为借贷是有风险的,我把钱借给你,你能不能还是一回事,即便是一定会还,那万一我缺钱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这样一来,谁也不肯借钱给别人,于是想要借钱就必须背着政府支付高额的利息,同时,因为害怕被政府追查,这种风险也必然转化为成本作为利息加在借钱人身上,于是高利贷就这样产生了。
针对这种问题,清华大学陈志武教授就一针见血地说道: “在中国,放高利贷的人传统上被看作是剥削者,从现代金融学的层面上看,这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正是这种观念导致了高利贷的高利息。"
为了印证陈志武教授的观点,我们再讲另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也出自《吕氏春秋》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孔子的弟子,只不过这次换成了子贡。
话说有一次子贡出国游历,在异国见到一个为人奴隶的,问了之后发现他原来是鲁国人。 春秋时期诸侯混战,战败的俘虏被当作奴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子贡见那个人可怜,便出钱把他赎了回来 ,然后一起带回了鲁国。
回到鲁国之后,他给了那个人自由 被官府知道了,于是便请子贡报销他赎人的费用。 因为鲁国政府有规定,将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的人支付的赎金可以由政府报销, 并给予他奖励。 但是,子贡却高风亮节地拒绝了。 这件事被孔子知道,他非但不高兴, 反面厌恶地说: 子贡这次可是开了个坏头,以后恐怕再也没有人帮国家赎人了。
子贡的行为从道德上没有错,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讲,他却将一个互利的行为变成了一个赔本的生意, 赎买奴隶回来,国家可以得到劳动力,赎买者也可以得到奖金,但子贡这样一来就变成了赎买者自己的公益事业。 子贡高风亮节做这件事可能觉得没有什么,但他不能要求每个鲁国人都这样无私,因此孔子才感慨以后鲁国再也不会有人从外面赎人了。
高利贷的道理也是同样的,本来借款给别人,别人支付一定的利息,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但国家强行禁止,结果是想借钱的借不到,有钱的又不愿借出去,一个互利的金融市场就这样被破坏了。
陈志武教授也说: "在苛刻对待民间借贷的社会文化传统中,手中有闲钱愿意放贷的人不愿把钱借出去,因为借钱给别人不仅有投资风险,而且在讨债时还面临周围社会的负面评价和指责,在政治运动中更会成为打击对象。 在这么大的压力下,很多资金被挤出了民间金融市场,而资金需求并没有改变,这种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导致民间借贷利息越来越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损失也随之增大。"
那么,从这个角度上思考,解决高利贷的方法就被我们找到了,那就是放开利息市场。 允许借贷收息,等市场上放贷的资本多了,利息就自然而然降下来了。
而且我们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即便高利贷再怎么禁止, 却是无法杜绝的,因为金融市场上人都是自私的,没有利益的事情不会去做,有利益的事情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做。
比如企业资金链眼看就要断裂,仅需几百万救急,此时银行贷不到款,如果不去借高利贷,那就只能眼看着上亿的企业倒闭,此时人都会去借高利贷。
金融的事情就是这样,从成本和收益考虑,一切就都明了了。
所以,我们提借贷的时候,不要总是想着它剥削人的一面,即便是剥削,借贷也有其积极的意义。
用陈志武教授的话就是: 放高利贷真要是剥削,为什么整个社会历史过程中高利贷就没有断绝过呢? 借贷人又不是傻子,明知50%的年息难以偿还还要去借。
实际上,从汉代以来,中国的民间借贷从来没有停止过。 不论是企业还是家庭,总会有很多不受控制的意外发生而急需用钱。 比如家人得重病,不借钱治病就是等死,借钱就有可能治好,怎么办?当高利贷带来的好处比其高利率的害处大得多时,高利贷行为就不可避免了。
调节货币的流向,优化资源的配置,这就是借贷的好处。 有些人需要用钱救急,有些人需要用钱投资;但他们手里没有钱,银行也不借给他们钱,那结果怎么样呢?错过关键时刻,错失投资机会,但是放开借贷结果就不一样了。 可以把别人手里的钱借过来先应应急,让投资者赚更多的钱,等到事情过去了,再连本带利还给别人,这不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