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存款是商业银行主要的资金来源和负债业务,按照存款的性质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
(一)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又称支票存款,指那些可以由存户随时存取的存款。它来源于工商企业、个人、政府机构用于交易和支付的款项。其特点是存取不受期限限制,流动性很强,客户可以使用支票提取现金或转账支付。商业银行往往要求客户在活期存款账户中保留一定的最低金额,这样就可以保证银行拥有充足而稳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作为客户取得贷款和有关金融服务的重要条件。
由于活期存款存取频繁,还要提供多种服务,营业成本较高,所以早期活期存款一般不付利息。现在很多国家为了保住活期存款,也对其支付利息了。活期存款是密切银行与客户关系的桥梁,也是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基础。活期存款虽然平均期限短,但可给商业银行带来短期流动资金,并可形成一定存款余额用于对外放款,因此,活期存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
美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因此商业银行主要通过提供免费服务来吸引存款者。如代发工资、代交水电费等。
商业银行为了应付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更多的吸收社会资金,在传统的活期存款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出新的活期存款品种,如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al, NOW 账户),是由美国一家储蓄存款协会于1972 年创新的。美国大部分州的银行法在这以前曾规定,支票存款不得支付利息。为了争取客户,该贷款协会推出一种不使用支票的活期账户,而是使用支付命令书。支付命令书像支票一样可以进行转账、支付、取现等操作,也可以流通转让,但是由于没有支票,银行可以给予存款者一定的利息,从而吸引了很多客户。很快,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被其他多个银行接受,而这种银行产品在客户群中也风靡一时。
(二)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存款客户与银行事先约定存款期,到期才能支付的存款。如果需要提前支取,客户将蒙受利息损失。定期存款来源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结余资金。定期存款有一定期限,通常为3 个月、6 个月、1 年、3 年、5 年等,由于传统定期存款存期固定且较长,客户考虑可能的利息损失,一般也不提前支取,因此银行对其承担的流动性风险较低,是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加上定期存款的营运成本低于活期存款,所以银行对定期存款支付的利息要高于活期存款,且利率高低与期限长短成正比。
传统的定期存款在提前支取时,存款人会遭受很大的利息损失,且存单也不能在市场上转让。商业银行为迎合客户的需求,创新出一些定期存款品种,最基本的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是1961 年由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的。这种存单有以下特点:一是面额固定,且面额较大,在美国通常为10 万到100 万美元;二是存单不记名,可转让流通;三是存单期限是短期的,一般为7 天到12 个月不等;四是必须到期方可提取本息;五是利率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推出,迅速在各国商业银行业务中得以推广,它既保持了定期存款高利息的特点,又克服了定期存款不能提前支取或变现性差的缺点,通过市场转让来提高其流动性。
(三)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指个人或非营利性单位以积蓄货币资产和获得利息收入为目的,凭存折或存单提取的存款。它来源于社会各阶层收入中的消费结余,多为个人为了积蓄购买力而进行的存款,因而各国对经营储蓄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有些国家只准专门的金融机构经营此项业务,如储蓄银行。储蓄存款不能开支票,可分为定期和活期两种,银行对活期储蓄存款也要付利息,利率低于定期利率。在我国,储蓄的地位和作用比较突出,在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定期储蓄存款比例高且稳定,为银行提供了大量长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