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客观经济学意义上一讲,幸福的定义是生活者对生活者剩余所产生的效用的一种反应。生活者对幸福的感受可用幸福值来表示。一般来说,生活者剩余越大,所产生的正效用越大,幸福值就越高。从经济学角度讲,幸福是中性词,应该是可度量的,度量值为幸福值。计算公式如下:
幸福值(HV)=生活者剩余(SL)×幸福弹性(EH)(系数)。
生活者剩余是生活者为达到某种生活目标而愿意付出的成本总值与实际付出成本的差额,这里的成本包括显成本与隐成本。幸福弹性(系数)是生活者对生活者剩余所产生效用的反应的敏感度。一般来说,幸福弹性(系数)大的人,“给点阳光(生活者剩余)就灿烂”,同样如果遭受一点挫折(生活者剩余为负值),受到打击也会越大。
生活是一个人的所有的活动的总和,活动包括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对幸福的定义也可以这样理解,生活者付出一定的成本,实际达到的目标所产生的效用与原定目标可实现的概率值所产生的效用的差额。
1.拥有了金钱和社会地位的人的幸福值并不一定就高
换句日常的话说,有钱有势的人并不一定幸福。现做如下假设,某君甲现为某企业中层领导,其生活目标是5年后拥有1 000万元,预期实现的概率为0.5,并成为一家大型企业的董事长,董事长年薪为50万元,预期实现的概率为0.1;假设5年后的实际情况是,他成为董事长,却只拥有100万元;假设其幸福(弹性)系数为5。则其幸福值为:
HV=[(100-1 000×0.5)+(50-50×0.1)]×5
HV=(-400+45)×5
HV=-355×5
HV=-1 775
假设某君乙为普通煤矿工人,其生活目标是5年后是拥有20万元,实现概率为0.8,并成为矿井的一名基层管理者,实现概率为0.2。5年后,他拥有了30万元,成为一名基层管理者,年薪为5万元。其幸福(弹性)系数为15,则其幸福值为:
HV=[(30-20×0.8)+(5-5×0.2)]×15
HV=(14+4)×15
HV=270
由此看来,5年后,甲、乙尽管所处的环境不同,但乙显然较甲幸福。由于幸福的延迟效应,感受不同,又会导致不同的个体行为。甲不但没有幸福,而且为负值,这时甲会急于找寻幸福。这时又有了新的目标。想在一年内得到2 000万元,实现的概率为0.5,结果一年后他得到了5 000万元。这时他的幸福值为:
HV=[(5 000-2 000×0.5)]×5=20 000
这时,他又想在一年后得到8000万元,预期实现的概率为0.8,结果一年后由于贪污腐败被查处,没收全部贪污款,并被罚家产20万元,并被送进了牢房。这种情况是他没有想到的,因此期望实现的概率为0。这时他的幸福值为:
HV=[(-5 000-20)-(8 000×0.8)]×5
HV=(-5 020-6 400)×5
HV=-11 420×5
HV=-57 100
如果甲被判死刑,就已经超过我们所谈论的幸福的范畴了。
2.如何做一个幸福的人
最有效的途径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调低生活目标的预期或调低生活目标实现概率的预期;另一方面,在既定的预期生活目标下,努力提高可实际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