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董事会-巴菲特公司治理的智慧
巴菲特说过: "管理上小的愚蠢行为累积起来就会导致大的愚蠢行为。”
他认为一个公司绝对必须要有思想与言论上独立的董事存在,负起监督的责任,当然他们同时也必须具有丰富的商业经验、积极的态度,并以股东利益为重,这是绝对必要的3项特质。
巴菲特认为,丰富的商业经验很重要,如果缺乏这一项,其他两项的作用就不大。一个董事如果缺乏丰富的商业经验,就可能没有足够的能力在董事会上评判某种方案的可行性,而这时候为了要掩饰个人的无知,他就往往选择沉默。
因此,只有具备全部的3项特质才谈得上真正的“独立”,真正的独立是指当公司发生严重的错误或是做出愚蠢的决定时,董事有勇气挑战强势的总裁。
但是具有这种品性的人极罕见,除非这位董事品格高尚并且其利益与股东保持高度的一致。
首先巴菲特试着在伯克希尔公司内部寻找这类董事的人选,这是最方便的办法。
巴菲特从现有股东名单中着手,挑选个人及家族长期持有伯克希尔大量股份的股东。 达到标准的这些人很自然地已经符合后2项的条件,也就是他们关心伯克希尔公司,同时也以股东利益为重。
至于第一项, 巴菲特将挑选具有丰富商业经验的人士,当然这有点困难。 2002年,巴菲特公开征求自认符合各项条件的股东毛遂自荐伯克希尔公司董事。
尽管没有董事责任险或者高额的董事报酬,巴菲特还是接到超过20件以上的自荐信,大部分报名者的条件都相当不错,许多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个人连同家族持股都超过百万美元。
伯克希尔公司目前拥有11位董事,他们每一位,包含其家族成员在内,加起来总共持股市值超过700万美元的伯克希尔公司股票,而且他们持股的时间都相当长,其中6位,其家族全部持股市值超过数千万美元,持有时间甚至长达30年以上。
而为了避免董事报酬占其个人收入的比例太高,伯克希尔公司董事的年薪只有象征性的700美元。 这样,伯克希尔公司全体董事的利益就与其他任何一位股东完全一致。
而实际上董事们的不利一面远高于股东,因为伯克希尔公司没有投保任何的董事主管责任险,也就是说如果有任何可能的灾难发生在董事们身上,他们面临的损失将远高于股东,这种情况被巴菲特戏称为“所有者资本主义”。
当然,伯克希尔董事会的任何变动都不会影响巴菲特的经营方式,伯克希尔还是会像过去一样尽量避免董事会把时间浪费在各种形式主义之中。
假如一旦巴菲特离去,其家族成员也将继续留在伯克希尔的董事会中,但他们不会接手经营伯克希尔,也不会领取其他额外的报酬。
伯克希尔董事会监督的是一家以股东利益为重的企业,而其最终目的是保证公司以其所特有的经营原则持续运作。
当然,就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现状来说,要完全复制伯克希尔的公司治理是有一定难度的,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一家伟大的企业需要有自己成功的、独特的、有别于其他企业特征的公司治理。
但是,成功的道路只有一条,而错误却有千万条,巴菲特的公司治理模式只能给企业家们提供一种方法、境界及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