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
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同年4月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即中国外汇交易系统)正式启动运营。
银行间市场主要为外汇指定银行平补结售汇头寸余缺及其清算提供服务,外汇指定银行为交易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实行上下限额管理,对于超过或不足限额的部分,银行可通过银行间市场售出或补充。
其后,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
1994年4月5日增设港币交易。 1995年3月1日开办日元交易。2002年4月1日增加欧元交易币种。
在增加交易品种的同时,交易时间进一步延长。
从2003年2月8日开始,外汇市场交易时间从过去的9:20~11:00延长到9:30~15:30。2003年10月1日起,允许交易主体当日进行双向交易。
2005年5月18日开办了8种外币对交易。 2005年8月15日推出远期外汇交易。 2006年1月4日引入做市商和询价交易方式。
从此形成了银行间市场可全天候进行满足结售汇业务的双向外汇资金买卖、进行头寸平补和资金调度的市场运行现状。
2007年4月6日推出利率互换交易。
2010年6月7日新增美元对新加坡元外币对交易;8月、11月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马来西亚吉林特和俄罗斯卢布交易。
2011年4月1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我国外汇市场在支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服务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