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金融霸权:黄金危机和美元缩水

2019-12-2215:18:40美国金融霸权:黄金危机和美元缩水已关闭评论

1934年1月,以美国为中心的金本位制仍在带病运行,政府又公布了一份名单,列出了运行状况危急、需要政府援助的银行,结果触发一轮新的恐慌挤兑,遭难的是数千家资本匮乏的小银行。

1933年3月6日,罗斯福就任总统两天后颁布了一项全国银行假日法令,每一家在美国的银行每周都要关门四天,不能存款也不能取款。

总统先生表明他蔑视正式的法定程序,他只援引了一项1917年的《与敌方贸易法》作为他的法律依据。 按照这个逻辑,持有以黄金为担保的美元的外国人,现在就成了“敌人”。

美国国会在3天之内就通过了《紧急银行法》,使总统的行动合法,并授予他采取进一步行动所需要的几乎全部法律权力。

1933年4月5日罗斯福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宣布美国公民持有或拥有金币 、金块或黄金证券为非法。

联邦政府没收了本国公民的黄金。 黄金是永远的通用货币和偿债的最终手段,国家大规模没收黄金就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强制侵犯,换来的只是印在纸上的支付承诺。

公民没有采取行动的能力。他们在不断恶化的萧条中只能期望将来会有好光景。没有几个人能明白黄金的复杂运转。

同时,政府还停止用美元兑换黄金。1933年6月,国会宣布传统的黄金条款合同失效。 可是,有价值约1000亿美元的这类合同已到期,其中有按揭合同、寿险保单和铁路债券等。

黄金条款本来是预防通货膨胀的手段和全额货币偿还的保证;债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以货币或黄金两者中的任意一种作为支付的手段。现在不能这么做了。 债权人再也不能要求用金币偿还私人债务了。 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参议员托马斯 戈尔,当被问及对国会废除黄金条款(罗斯福的诸多紧急稳定措施之一)的看法时,他怒气冲冲地反问道:

“嗨,总统先生,那不成盗窃了吗?”当美国财政部宣告不再用黄金还债时,伦敦称之为 “美国式违约拖欠”后的1917年4月2日,威尔逊总统宣布参战。

这一切都发生在巴鲁克担任涉及公信力的敏感职位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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