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清政府提供贷款,是杰克逊时代汇丰银行在中国最为重要的业务之一。 也许没有什么事情比得上替清政府发行借款公债, 使汇丰博得过如此之高的名声了。 而正是杰克逊时代, 汇丰通过搏击从而取代丽如银行成为清政府外债的主要提供者。
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中国, 中央政府历来以轻徭薄赋为名, 财政上强调量入为出, 税收上实行定额或包税制。 在国家多事、 财政困难之时, 采取向老百姓临时捐输和商人报效之法以补财政之不足, 后来有时也实行发银钞、 铸大钱等通货膨胀的办法予以解决。但是,到了19世纪50年代,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时, 清军云集长江以南, 筹饷困难, 地方官员遂向洋商借贷以应急需,于是外商和外国银行乘隙而人,从此清政府开始了展借外债的历史。
汇丰银行对清政府提供的第一笔贷款,是第一章提到的1874年的“福建台防借款”。而左宗棠奉命西征新疆平定阿古柏叛乱和清政府为应对中法战事向汇丰所借的外债, 则是杰克逊任期头十年中最为知名者。
左宗棠西征及其借款, 不仅揭开了左宗棠与胡雪岩在晚清历史舞台上恢弘表演的序幕,也成就了这两位晚清风云人物各自的事业。 前者的政治生涯因为有了“西征”而愈加辉煌,后者的财富人生则由于成为 “国家生意”的经纪人而终成“红顶”大商人。
与此同时,西征借款除成就这对官商同盟搭档外,也推动和成就了汇丰在中国的事业。在左宗棠的西征借款中,前三次承借对象是怡和洋行与丽如银行等机构,并没有汇丰银行的身影。后三次却基本上是向汇丰银行所借,而这正是杰克逊领导的汇丰对清政府产生更大影响力的开始。
当1876年左宗棠计划举借第四次西征借款时,正值中英“马嘉理事件”交涉之际。英国方面在交涉过程中宣称,案件未了之前, 不准英国商人借款给中国。急等钱用的左宗棠于是要求助其筹款的胡雪岩立即向其他各国借贷。德、俄美和日本等国乘机活动起来, 试图与清政府建立借贷关系。 不过, 在杰克逊及汇丰上海分行经理嘉谟伦 (Ewen Cameron) 的积极努力下, 汇丰最终赢得了500万两的贷款项目。汇丰银行承揽的西征借款,实际上银行本身并不是贷出款项的债主, 而只是债券的承销人。 当汇丰从清政府手上承揽到借款后,随即到市场上进行公开配售。
1878年, 左宗棠在进行第五次借款时,试图通过胡雪岩向华商议借银款300万两。当华商凑资到175万两时,汇丰银行自请以同等数目的银款“附入华款出借”,合成350万两.汇丰最终如愿以偿,左宗棠则一解燃眉之急。1881年,左宗棠再次向汇丰借款400万两白银,是为第六次西征借款。
汇丰银行承揽的三次西征借款, 毎一笔都有几个不同的利息, 即清政府所付利息, 经手人所报利息、银行贷出的利息和银行在市场上发行的利息。 如在第四次借款中,汇丰所要求的利息是年息十厘(10%);左宗棠向中央朝廷呈报时,将年息改为月息,因此年息变成了十二厘 (12%); 后又以德商泰来洋行 “包认实银”为辞, 每月加息银二厘五, 折合年息成了十五厘 (15%);当债券在市场上公开发行时,汇丰所付利息只是年息八厘 (8%),且还是九八折。从清政府实际支付的利息, 到汇丰实际发行的利息, 相差如此之大,汇丰银行以及胡雪岩等所获取的好处显而易见。此外,汇价上的巨额利润,也使汇丰斩获不少。难怪连在清政府担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 (Robert Hart)也说,汇丰银行的贷款“油水很大”。
对汇丰银行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杰克逊让清政府在贷款方面越来越离不开汇丰的参与。由于大借外债,清政府每年需以巨额款项偿付外债本息,并不得不以国家的关税为担保。汇丰把贷款一笔笔地借给处于日益困难和危机中的精政府,清政府则日益加深着对汇丰银行的依赖。
两年以后的1883年,中法战争既起,财政拮据的清政府只好又大借外债以应急需。1884年,两广总督为了应对法国军队从越南发出的威胁,先后向汇丰银行借款三笔: 前两笔每笔总值 100万两白银, 用以筹建海防; 第三笔为 112.5万两白银, 全部由汇丰银 行先以其公积金垫款承购, 准备在债券涨价时再按溢价售出。 次年, 法国对清政府的军事活动扩大到福建、 台湾等地, 闽浙总督再向汇丰借款 100万英镑。 这些借款虽然大部分由地方官员筹借, 但必须经清政府批准, 并以关税作担保。
据历史学家对1874~1890年清政府外债的统计,26笔外债4136万两白银中,汇丰就贷了2897万两,超过了总额的七成。
然而,相比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之后汇丰向清政府提供的巨额贷款, 以上贷款又不过是小巫见大巫。